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碍于情面为朋友借款担保 结果担来8万债务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5-02-17

  半岛都市报6月15日讯(通讯员陈敏 记者 鲍福玉 付连兴) 近日,市民刘先生突然被告上法院,要求其偿还8万元欠款,面对这笔巨额债务,刘先生傻眼了。经过询问,刘先生才想起2008年自己曾替朋友做过担保的事情。

  “你说我们都是好朋友,好朋友来求你办个事,你能不帮忙?”刘先生直怪自己当初太讲情面盲目替人担保,招来了这么大的麻烦。原来,2008年,刘先生的好朋友傅某因做生意需要,向张某借款8万元,傅某找到了相交多年的刘先生进行担保,碍于情面,刘先生便在担保书上签了字。

  傅某后来做生意失败无力还款,竟然一走了之,张某便将刘先生告上法庭,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,替傅某偿还借款。

  近日,经过审理,胶州法院认为,张某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,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,判决刘先生承担保证责任。由于目前已找不到傅某,这笔债只有刘先生硬抗下了,“只能怪自己,当初就是碍于情面,草率签了字做了担保,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。”看到判决结果,刘先生非常后悔。

  “今年已经接了500余起担保合同纠纷的案件!大多数当事人碍于情面在担保书上签了字,但对担保的法律规定并不了解,而且民间担保一般都是小额担保,容易让市民忽视。”该案法官表示,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只是给别人担保,一分钱也没有拿,不应该由自己来承担这笔债务,这其实是对担保的误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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